首先因为他们是四人组合,其次当时《流星花园》很火,就引用里面的F4的称呼。F就是flower的意思,F4就是花样美男的意思。却说2003年在西部半决赛被圣安东尼奥马刺4-2击败,也使心高气傲的湖人众将憋着一股气,科比-布莱恩特还当着媒体流下伤心的泪水。
1、我想除了开挂一样的湘北,没有任何队可以战胜这只山王队。湘北能够干掉山王内线球员是基本,因为想要实现三分球抢分战术在内线就必须搭配篮板球能力超强的内线,例如樱木,同时赤木刚宪虽然综合实力和大河田有差距但是身高并不吃亏,山王首发更高的野边19赤木刚宪197。
2、海南 剧情年战胜了湘北、陵南、洛安,虽然井上写明实力小于等于去年,但凭借着大腿牧整合球队重视每一个对手,带领着球队保持了竞争力,甚至于离湘北更进了一步。不过海南是打不过山王、名朋和全国湘北的,和博多商可以一战。
3、、日本高中篮球除了湘北,其他很多队伍均有原形,能代工业就是山王,几乎揽获了90-98所有的冠军,千年老二是福冈县的福冈大学附属大豪队,就是博多商学院附属,八次亚军,实力仅逊色能代工业,进入2000年后,已经连续拿到5次冠军。实力摆在哪里。期间只有大荣学园的原形球队在冬季选拔赛中黑马夺冠。
4、宫城良田虽然天赋不及流川枫和樱木花道,但是他的运球技术和突破速度绝对是SD里面的佼佼者。全国大赛后,他将成为湘北新的队长带领球队前进。对位过牧绅藤真健司、深津一成等各种强敌后的他会更加强大,组织、心态、大局观将提升一个档次。
1、是詹姆斯。詹姆斯之所以叫慕斯,源于一张中国台湾的四格漫画,也就是上面这一张图片。这张漫画是讽刺詹姆斯的,因为詹姆斯在2010年夏天组建三巨头,被人们黑抱大腿,夺取了两个冠军后,因为热火阵容老化没有潜力,尤其是韦德的伤病,夺冠已经不可能了。
2、把詹姆斯叫慕斯的原因如下:詹姆斯被称为慕斯是因为他的全名是勒布朗·詹姆斯(LeBronJames),而慕斯(Muse)是对他名字的音译。这个绰号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他在高中时的篮球教练,当时他的教练觉得LeBron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慕斯,于是给他取了这个绰号。
3、勒布朗·詹姆斯绰号“小皇帝”。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1984年12月30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阿克伦(Akron, Ohio),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小前锋,绰号“小皇帝”,效力于NBA洛杉矶湖人队。
4、但是我认为洛杉矶湖人队的顶梁柱依然是勒布朗詹姆斯。作为现役联盟第1人的勒布朗詹姆斯,虽然已经36岁了。但是从他的身体素质以及篮球技巧等多方面来看,在洛杉矶湖人队当中依然是一名主力的球员。而且勒布朗詹姆斯对于球队的提升不仅仅在于数据方面。
1、张伯伦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得分手和篮板手之一。他的身体构造堪称“变态中的变态”。在上古时期,张伯伦在禁区内几乎无人能敌。他不仅能够抢下篮板,还能够不断摘下进攻篮板,帮助球队得分。如果没有拉塞尔的限制,张伯伦可能会创造更加辉煌的历史。他的“篮球皇帝”称号当之无愧。
2、威尔特·张伯伦。11个职业篮板王,23924个职业篮板,历史之一;每场29个篮板,历史之一。由于张伯伦在大学期间的出色表现,勇士队以特殊条款提前签下了他,他不负众望,在新秀赛季赢得了得分、篮板和常规赛MVP。
3、罗德曼以其对篮板球的狂热追求和卓越的能力著称,在NBA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若非他的关键篮板,公牛的第二个三连冠或许难以实现,乔丹的篮球之神美誉也可能逊色几分。 罗德曼于1986年被活塞队在第二轮第27顺位选中。
4、比尔·拉塞尔,凯尔特人(1956-69年) 拉塞尔无疑是历史上更优秀的篮板手,他是历史上之一位单赛季场均20个篮板的球员。虽然在这份榜单中排之一,但拉塞尔在总篮板和场均篮板上,都在历史上排第二。在他13年职业生涯里,他有10个赛季场均至少20个篮板。
5、NBA历史上最传奇的篮板手,罗德曼的身高只有2米01,他的进攻技巧很差,所以要靠篮板和防守立足。虽然90年代联盟有许多传奇中锋,但罗德曼才是最会抢篮板的那个。他生涯场均可以抢到11个篮板,其中巅峰时期曾经连续7年包揽篮板王,还有过赛季场均17个篮板这样的壮举。
6、场均篮板:29 更高赛季:22 统治指数:7星级 如果没有拉塞尔的话,张伯伦很有可能会超越乔丹,成为NBA历史上最伟大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超级球员。从为数不多的资料来看,张伯伦的身体构造,完全只能用变态中的变态来形容。